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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实施,数据防泄漏方案为平台企业构建数据安全报送闭环 加密软件 > 行业资讯
新闻来源:互联网资料整理   发布时间:2025年4月8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72
       最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网络交易数据报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调在数据报送过程中要统筹发展与安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网络交易数据合规管理进入了一个暂新阶段。《暂行办法》将于4月25日起正式施行。



       《暂行办法》明确指出:
       ● 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应当坚持【依法】、【必要】原则
       ● 保护网络交易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守商业秘密,保护个人隐私
       ●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履职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非法向他人提供。这一规定也对平台企业等主体单位的数据安全防护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随着《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网络交易平台企业正面临数据合规报送的新挑战。如何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同时,确保核心商业数据安全、保护用户隐私,成为平台企业亟需解决的难题。企业基于对《暂行办法》的深度解读,结合平台企业实际业务场景,提供端到端的数据安全解决方案。


一、多源数据汇集过程中的商业秘密泄露风险

      "平台企业的交易数据需要从十几个业务系统抽取汇总,技术部门、合规部门、第三方服务商都在接触这些数据,如何防止核心经营数据在内部流转中泄露?"


       内网安全管理系统可对内部流转的报表、分析文件等进行透明、主动加密,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

       结合智能权限管控,确保不同部门只能看到权限范围内的数据内容;

       完整记录数据操作日志,满足《暂行办法》要求的"采取必要措施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依法予以保密"。



二、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时的过度披露风险

      "按要求需要报送平台内经营者信息,但如何避免连带泄露我们的供应商关系、定价策略等核心商业秘密?"


       国企商业秘密体系建设中会对数据分级分类,按照数据密级区分"必须报送数据"与"关联商业信息",在数据导出前对个人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对商品成本价等商业敏感字段进行脱敏处理,生成符合《暂行办法》要求的"最小够用"数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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